Anonymous Post / 匿名留言


Post / 留言

2024-10-20 00:59
#1287 ↗

逆風的烏鴉
卓榮泰的鬼扯

對於未足額編列原住民禁伐補償條例所需預算、造成立法院拒審總預算僵局,卓榮泰說不排除釋憲。他說了三點原因,其中兩點是針對預算編列,但實際上這是法定預算是否應該編足的問題,所以和補償條例有關的釋憲,只有第二點。對此卓榮泰是樣說的:
「預算法第91條規定,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,應先徵詢行政院意見,指明彌補資金來源;必要時,並應同時提案修正其他法律。過往類似案例皆是在立法院內部朝野有共識,且徵詢行政院取得雙方合意,確認資金來源無虞後的依法行為,無可厚非,但此次爭議顯然未履踐徵詢、確認資金來源或並同時提案修法必要的程序;難謂合法,要行政院如何依法。」

簡單的說,就是卓榮泰認為,如果立法院的修法立法涉及歲出大幅增加或歲入大幅減少,應該先徵詢行政院意見。卓榮泰認為修法不合憲的理由,是立法院修法沒有徵詢行政院意見。
這說法看起來有道理,但實則不然。首先,預算法說的是「徵詢」而不是「行政院同意」。在當初修法的交鋒過程中,行政院是有表達意見的,否則也不會有「行政院主張增至四萬」的說法了。只是行政院的意見未被立法院採納而已。

當然,憲政體制對此也不是全無解決之道,第一種方法是覆議權。憲法本文和增修條文第三條都有覆議權設計。但很顯然,行政院在法案完成修法後並未提出覆議,這在憲政運作上的意義就是「行政院接受立法院的修法」了。也就是說,行政院在修法完成了已經和立法院達成「依法行政」的共識,如今又說沒有徵詢政院所以違憲,是完全沒道理的。

第二個解決辦法,是總統的「院際糾紛協調權」。但自始至終,賴清德都沒有針對此一糾紛出面行使他的職權。換句話說,在憲政上,總統並不認為這是個院際糾紛,行政院也沒提出希望總統出面協調的請求,表示行政院也不這麼認為。那麼所謂的不合憲從何而來?

卓榮泰說的最好笑的,是說如果他當初提覆議,一定被罵得體無完膚。這意思就是說行政院為了避免被罵得體無完膚,所以決定接受這個修法。你接受修法結果卻不依法編列預算,到底是誰的問題?

卓榮泰口口收聲聲說的財政紀律,更是好笑。短編的預算只有區區15億,是說這15億編下去就會讓行政院破產嗎?老農津貼一天到晚在調漲,財源就是政府補貼,可以補貼幾百億給老農津貼,15億的原住民禁伐補助卻死都不願補足,民進黨到底在想甚麼,這裡就很清楚了。
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people/逆風的烏鴉/100063539268054/


T-Shirt and Jigsaw Puzzle eshop

Promote your referral in Telegram


Terms of Service   FAQ   Support    Anonymous Post